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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 合同履行方式解释

2022-05-01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  双军律师,深圳劳动合同律师,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、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,作风严谨、言辞犀锐、思维缜密,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。为人谦和,办案认真、务实,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,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

合同纠纷案件中不适用履行地确定管辖的情况: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,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,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,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 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: 1.购销合同: 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,未明确约定的,以

  合同纠纷案件中不适用履行地确定管辖的情况: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,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,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,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

  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:

  1.购销合同:

  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,未明确约定的,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。

  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,但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,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。

  ③合同中对履行地点、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,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;合同中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,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,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;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,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。

  2.加工承揽合同: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,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  3.财产租赁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: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,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  4.补偿贸易合同: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
  5.借款合同: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。

  6.证券回购合同: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,交易所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,在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,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
  7.供电、水、气、热力合同:这类合同的履行地按当事人的约定确定,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,以供电、水、气、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。

合同履行方式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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